本報咸陽訊(記者張林)和相戀多年的男友去辦理婚姻登記,沒想到輸入身份證號後,卻顯示自己的身份證號“已結婚”。
   “工作人員說我已經‘結婚’了,我一下蒙了。”1月3日,來自榆林子洲縣的加女士說,1月2日,她和男友前往咸陽秦都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。當她填完登記資料後,電腦系統卻顯示她的身份證號在2007年2月,已被一個叫崔某的人申領過結婚登記了。3日下午,秦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表示,加女士來辦理婚姻登記時,確實出現了身份證重號的問題。根據規定需要她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一份身份證明,才能給她辦理登記手續。
   “身份證重號一種可能是在登記、換證時出現了失誤,另一種是身份證遺失被人惡意冒用,當事人發現後都必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糾錯。”咸陽市公安局負責戶籍管理的李警官建議,加女士須儘快辦理糾錯改號手續,否則可能會遇到更多麻煩。記者隨後從榆林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瞭解到,崔某的身份證信息已申請做了糾錯改號,加女士只需要到戶籍所在地開具身份證明,然後婚姻登記系統進行修改後,即可辦理登記手續。  (原標題:去登記結婚發現身份證號“已結婚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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